企业信用修复新规要点:两条修复线、最短公示期与申请条件
发改委令第 36 号《信用修复管理办法》与市场监管总局令第 107 号并行适用,公共信用信息与经营主体信用各走各的入口。
⏱ 新规已施行 · 两条修复线可分别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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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科技、工信、知识产权、财税口径整理申报项目与时间节点,截止前提醒
发改委令第 36 号《信用修复管理办法》与市场监管总局令第 107 号并行适用,公共信用信息与经营主体信用各走各的入口。
需先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,逐级培育:创新型 → 省级专精特新 → 国家级小巨人,各级别要求与培育建议。
分批次申报,需提前布局知识产权、研发费用归集与成果转化材料。认定的核心指标与常见失分点一次讲清。
常年受理、分批公示。入库后可参与研发费用补助、科融信评价等后续政策,是科技企业政策梯队的入门资质。